團務工作的任務
本團之任務係在「我們為青年服務,青年為國家服務」的原則下,針對青年需要,規劃辦理各項教育性、公益性暨其他之青年服務與活動。
團務的工作性質
一、在本質上是教育性的工作,從學術上、事業上、生活上幫助青年。
二、在方法上是公益性的工作,結合社會資源,擴大工作領域,廣與政府及社會有關單位協
調配合,以匯集各方面的力量,全力推動公益性活動。
三、在內容上是服務性的工作,針對青年的需要,誠誠懇懇、實實在在為青年解決困難。雖
然我們能力有限,但應想盡辦法、用盡心力,能做什麼,就做什麼;能做多少,就做多
少。
團務工作原則
一、一切工作的內容,應力求變化;一切活動的方式,應力求自然。切忌因循保守,一成不
變。
二、一切工作應輔導青年自己設計、策劃、推行,我們從旁協助其解決困難。如此,不僅能
滿足青年的參與感和激發青年的責任心,我們為青年服務的工作,才能受到廣大青年的
歡迎與信賴。
三、一切工作應選擇重點實施,要做徹底,做得有效。
團務工作單位
一、特性:
民國七十八年元月廿七日政府頒佈「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」,本團隨即研修組織章程,依限向內政部申請登記為「社會團體」,並經內政部准予備查。民國八十年增修組織章程,報經內政部核備,同意本團「為依法設立之公益社會團體」。另因應時代潮流趨勢,本團八十九年團員大會臨時會出席團員通過,本團更名為「中國青年救國團」,簡稱「救國團」,並經內政部同意備查因此目前本團是民間社團,基於共同的心願,存著平淡之心,以平實的作風,實實在在做事的一個平凡的團體。總團部、縣市團委會、鄉鎮市區團委會、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、真善美聯誼會及專任與義務工作同志,都是團務的一個工作點,點與點連結起來,成為有力的線,連結線成為完整的面。這些工作點,不是從上而下的組織系統,而是脈絡相通的工作關係。它的特點是:
(一)絕對平等:每一個點的發展是平均的,重要性是相等的,各有其應有的功能,完全相
互尊重,彼此扶持。
(二)協調合作:點與點之間均能在同一目標和同一行動的要求之下,協調和諧、合作無
間,不但力量可以相加,更能產生力量相乘效果。
(三)互相貫通:點與點之間互相貫通,密切配合,使所有的人力、物力和財力,都能發揮
其統合的、經濟的最高效率。
(四)本團工作同志的人際關係為:人格上「同等」,精神上「同在」,理念上「同志」,
工作上「同工」。
二、現況:
(一)總團部:負責全團工作的設計、指導與推動,現設分六處、一委員會、一基金會,即
秘書處、服務處、文教處、活動處、事業處、財務管理處、研究發展委員會、張老師
基金會。
(二)縣(市)團務指導委員會:負責策劃、推動當地的文教及社會服務工作,聘請地方熱心
青年工作的人士擔任主任委員、副主任委員及指導委員。下設總幹事一人及服務組、
活動組、輔導組與社教研習組,分別規劃辦理社會及學校青年的聯繫、輔導、服務及
中國青年旅行社、社會教育研習等工作。
1.中等學校團務委員會:
由各學校志願申請為團體贊助團員,並成立團務委員會,校長兼任常務委員,各處室
主任及導師兼任委員。下設一至四組,分別規劃辦理社團活動、生活教育、體能活動
及諮商輔導等事項,工作人員請學校熱心教職員兼任。
2.鄉、鎮、市、區團委會:
各縣以鄉、鎮、市為單位,各市以區為單位,視工作需要並配合當地主客觀條件,設
置團務委員會,為鄉、鎮、市、區社會團務工作單位,接受縣市團委會之輔導,負責
當地社會青年服務工作及活動之推展。
3.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:
本團於各縣市成立「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」,由年滿十八歲,高中職以上之工廠及公
司行號青年組成,接受縣市團委會輔導,推動工商青年社會服務活動。
4.真善美聯誼會:
本團於21縣市分別成立「真善美聯誼會」,由年滿十八歲,高中職以上之婦女青年組
成,接受縣市團委會輔導,推動婦女社會服務活動。
(三)大專院校團務指務委員會:由各學校志願申請為團體贊助團員,並成立團務指導委員
會,校(院)長兼任主任委員,學務長兼任副主任委員。下設執行工作小組三至七人,
由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,並於執行工作小組內設秘書一人,承主任委員、副主任委
員指示,處理有關團務工作。本團為加強對大專學生社團提供服務,另在台北、台
中、高雄等地設置北、中、南區大專學生社團服務中心,以協助推展各學校社團活
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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